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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中医药学会关于开展中医药科普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11月6日

各省级中医药学会,各教育、医疗、科研、媒体等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24年修订)》《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创新中医药科学普及方式手段,挖掘展示中医药科普领域创新实践案例与鲜活经验做法,推动中医药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我会特组织开展“中医药科普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本次征集案例重点为2025年1月至2026年10月期间已落地实施且形成体系的中医药科普案例,设科普活动类、科普作品类、科普阵地类、科普产品类、辟谣专题类五个征集类别。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普活动类

    重点推荐线下或线上成系列的科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药主题展览、中医药文化节、中医药文化夜市、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系列活动、中医药科普培训、中医药沉浸式体验室、中医药数字化科普、中医药科普研究成果类内容解读直播等。案例须满足以下条件:

    1.单场线下活动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0人,单场线上活动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00人次;

    2.活动已通过县级以上主流媒体或行业官方平台公开报道;

    3.活动须围绕同一主题或目标人群,连续或分阶段开展不少于3个月,累计开展不少于2场次;

    4.活动须有完整的实施方案、过程记录和成效总结,并提供至少2个时间节点的活动照片、受众反馈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5.持续下沉基层,走进边远乡村及边远地区的线下科普活动,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科普作品类

    重点推荐公众关注度高、以中医药正向科普、中医药科技成果科普化为核心主题的优质案例。推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科普图书,具有一定传播影响力的系列科普图文、系列短视频、小程序等。案例须满足以下条件:

    1.科普图书类须具有正式ISBN号,且首印数不低于3000册,或累计发行量不少于10000册,或已实现再版,并提供相关出版发行证明;

    2.系列科普图文及视频类案例,全系列作品累计阅读量、播放量原则上不低于10万人次,须同步提供对应发布平台的传播数据证明;作品依托的发布账号粉丝量或关注量超过20万,科普主题与中医药健康误区科学科普相关且受众反响良好的案例,优先考虑;

   3.小程序或数字化产品须已面向社会公众正式上线运营不少于3个月,累计独立用户数不少于5000人,并提供后台统计数据等佐证材料。

    (三)科普阵地类

    面向中医药博物馆、植物园等常态化向公众开放的科普阵地,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园区)等机构里适合向公众开放的实验室、生产线等场所,征集一批科普工作系统化、服务公众效益高、示范引领效果好的阵地建设案例。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药博物馆、文化馆、药用植物园(科普园区)、实验室(对公众开放部分)、生产企业参观通道及展示区、社区或校园中医药科普角(站)等。案例须满足以下条件:

    1.阵地须已实际建成并常态化对外开放,开放运营时间不少于1年(截至申报日期);

    2.阵地须具有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用于科普展示、互动体验或教学培训的独立空间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3.近1年内累计接待公众参观不少于10000人次,或年均开放天数不少于100天;

    4.近1年内依托阵地组织开展的中医药主题科普活动不少于3场次;

    5.阵地须建立常态化的预约开放制度,并面向社会公众公示开放时间、预约方式和参观须知等信息;

    6.具有系统规范的阵地建设管理规范制度及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四)科普产品类

    案例应以中医药科普产品为主要载体,包括中医药文创产品及其他具有中医药科普功能的产品(含单件产品或多个产品组成的系列)。推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药文创产品(香囊、线香、冰箱贴等)、科普教具、中药标本、互动体验产品、IP形象及其衍生产品等。案例须满足以下条件:

    1.产品须已完成量产并面向市场销售或公益发放;

    2.产品累计生产或发放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00件,不适宜以数量衡量的科普产品,须提供实际应用及科普成效的相关证明;

    3.产品须附有明确的中医药科普说明或知识解读内容(如产品说明书、科普标签、配套讲解资料等);

    4.IP形象类须已应用于实际场景(如动画、周边、展览等),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五)辟谣专题类

    案例应以中医药谣言澄清、公众认知误区科学普及为核心定位搭建专题专栏,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开设网络专题专栏、APP及新媒体账号等常态化传播阵地。案例须满足以下条件:

    1.阵地已正式建成并运营,至截止申报日期连续运营时长不少于6个月;

    2.内容产出以中医药谣言辟谣、中医药健康误区科学普及等为核心,所发布内容表述科学严谨、依据权威可靠,无科学性错误;

    3.已建立稳定的内容策划、审核与发布更新机制,常态化运营期间,平均每月发布辟谣及相关科普内容不少于2条。

    二、案例要求

    案例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的宣传工作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原创性与真实性。案例需为推荐单位(个人)原创,由本单位(本人)自主实施或主导完成。案例应内容客观真实,无虚假杜撰,无侵权抄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杜绝任何不实信息与违规内容。

    (二)典型性与创新性。案例应特色鲜明、亮点突出,在内容生产、表现形式、传播载体或工作机制等方面有创新突破,区别于传统常规科普工作,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价值。

    (三)时效性与推广性。案例须为已实际实施的系列科普工作,受众反响良好、社会效果显著,具备可复制和可推广性,适合在行业宣传借鉴、普及应用。

    (四)规范性与可读性。案例杜绝内容泛化、主题偏移,做到叙述准确、逻辑清晰、语言精练、便于阅读。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方式:本次采用单位集中推荐制,每个推荐单位在五大征集类别中,每类限报不超过1项。

    (二)受理周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截止。

    (三)材料要求:单位或个人须规范填写《中医药科普典型案例推荐表》(见附件),并根据推荐案例类别提供符合案例条件的全套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账号截图、图书书号截图、活动现场照片、高清作品原图、相关奖项证明等,图片命名须与内容对应。所有材料统一打包为压缩包报送,附件表格及压缩包均按“姓名+单位+材料名称”规则命名。

    (四)报送方式:本次采取无纸化方式,附件表格word版、加盖公章的PDF及佐证材料,统一报送至kxpjb204@163.com,邮件主题标注为“科普案例-案例名称-单位名称”。

    四、案例应用

    本次征集将择优遴选,拟于第九届岐黄论坛及学会相关平台进行宣传展示,充分发挥优质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扩大科普成果的社会影响力。

    五、其他事项

    (一)投稿即视为推荐单位及申报人已授权主办单位对该案例内容享有编辑权及网络传播权,主办单位可对内容进行编辑、翻译、汇编、复制和公开传播,用于行业公益宣传展示及成果推广活动等。

    (二)案例内容不可夹杂药品、平台等商业宣传推广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以上如有不符,发现后将取消参评资格。

    六、联系方式

    科学普及部:贾老师

    联系电话:010-64274797

    联系邮箱:kxpjb204@163.com

 

    附件:中医药科普典型案例推荐表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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