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有关专家:
按照《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开展“典赞·科普中国”科普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科协普函网字〔2026〕4号)的要求,中华中医药学会拟组织开展中医药科普案例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普及法》《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中医药科学普及方式、手段,通过挖掘中医药科普领域的典型实践成果,全面推广展示中医药科普创新实践的典型经验案例,助力中医药科普工作提质增效,推动中医药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征集内容
本次案例征集分为以下四个类别。申报案例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引领性,具备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价值与传播价值,主题须以中医药元素为核心。
(一)创新活动类案例
以创新性线下活动为主要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药主题展览、中医药文化节、中医药文化走进系列(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中医药沉浸式体验室、科普市集、科普培训、科普沙龙、科普研学等。
(二)科技成果科普化类案例
聚焦中医药科技成果科普转化,将专业研究成果转化为公众关注度高、易于理解接受的科普内容,传播形式可包括线上直播、图文解读等多种方式。
(三)科普产品与传播类案例
以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和数字内容为主要科普形式,包括中医药IP形象设计、短视频创作、科普动漫作品及各类中医药主题文创衍生产品等。
(四)科普阵地建设类
面向科技馆、科技类博物馆、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小院等常态化向公众开放的科普阵地,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园区)等机构里适合向公众开放的实验室、生产线等场所,征集一批科普工作系统化、服务公众效益高、示范引领效果好的阵地建设案例。此类案例应体现阵地科普服务的总体情况,如科普资源开发、场景化科普服务、专兼职科普队伍培育、公众科普需求精准对接等工作成效,有利于凝聚科普人才力量,夯实基层科普工作基础,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三、案例征集要求
申报案例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相关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此基础上,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真实性与原创性。案例须为申报单位(个人)原创,由本单位(本人)自主实施或主导完成。申报内容客观真实,无虚假杜撰,无侵权抄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杜绝任何不实信息与违规内容。
(二)典型性与创新型。案例应特色鲜明、亮点突出,在内容生产、表现形式、传播载体或工作机制等方面有创新突破,区别于传统常规科普工作,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意义和借鉴推广价值。
(三)时效性与推广性。案例须为2025年1月1日之后已实际实施的工作,受众反响良好、社会效果显著,具备可复制和可推广性,适合在行业宣传借鉴、普及应用。
(四)规范性与可读性。申报材料应叙述准确、逻辑清晰、语言精炼,重点突出案例的借鉴意义、创新亮点及应用价值。
四、案例应用
本次活动将择优遴选科普案例,推荐至中国科协参与“典赞·科普中国”活动。优质案例将通过学会相关平台进行宣传展示,充分发挥优质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扩大科普成果的社会影响力。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3日。
(二)材料要求:申报单位/个人应填写《中医药科普案例申报表》,附照片、高清作品原图、奖项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以打包压缩形式发送,以“科普案例+单位+姓名”命名。
(三)报送方式:本次采取无纸化申报。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kxpjb211@163.com,邮件主题标注为“科普案例-案例名称-单位名称”。
六、其他事项
(一)案例内容一经报送即视为授权主办单位对该案例内容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主办方可对内容进行编辑、翻译、汇编、复制和传播的权力,以便对作品进行教学示范及宣传展示。
(二)所申报案例内容不可夹杂药品、平台等商业宣传推广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以上如有不符,发现后将取消参评资格。
七、联系方式
科学普及部:贾晶晶
联系电话:010-64274797
联系邮箱:kxpjb211@163.com
附件:中医药科普案例申报表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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