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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华中医药学会膏方分会成立大会暨2019年第十一届全国中医膏方交流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8月13日

中会学术发〔2019134号


关于召开中华中医药学会膏方分会成立大会暨2019年第十一届全国中医膏方交流大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


    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中华中医药学会膏方分会(筹)、上海市中医药学会膏方分会、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共同承办的“中华中医药学会膏方分会成立大会暨2019年第十一届全国中医膏方交流大会”,定于2019年9月27日-9月28日于上海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9年9月27日-9月28日。


2019年9月27日报到,9月28日全天会议。


委员候选人请于9月27日17:30前报到,9月27日19:30-21:00召开膏方分会成立会议。


二、会议地点


1.报到地点:上海富豪东亚酒店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800号 电话:021-64282222)


2.会议地点: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远志楼三楼


(上海市宛平南路725号)


3.住宿地点:


1)上海华亭宾馆


(上海市漕溪北路1200号   电话:021-51017070)


2)上海富豪东亚酒店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800号 电话:021-64282222)


三、会议内容


1.成立中华中医药学会膏方分会。


2.大会以“中医膏方慢病防治的应用与进展”为主题,探讨中医膏方辨证处治原则、中医膏方制作流程规范化、中医膏方在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常见疾病的临床应用,以及中医膏方慢病防治进展,针对热点问题进行专题报告。


四、参会人员


中华中医药学会膏方分会全体委员候选人、上海市中医药学会膏方分会委员、全国各地中医药管理单位、学术团体、医院、医馆医疗管理专家,膏方生产经营企业专家等。


五、会议费用


会议费1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六、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分会委员候选人必须参加成立会议,不参会者视为放弃委员候选人资格。


2.按照学会有关规定,分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未入会者请于2019年9月15日之前办理入会手续,会员查询及入会程序请关注“中医药会员之家”微信公众号,或咨询会员服务部(010-64298551),未按规定时间入会者视为放弃委员候选人资格。


3.请于2019年9月15日前填写参会回执。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苑素云 13917063738


             18121250750


电子邮箱:gaofangdahui2016@163.com


附件:1.中华中医药学会膏方分会成立大会参会回执.docx


2.交通路线.docx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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