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中医药学会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单位,接受业务主管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是我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中医药学术团体,是发展我国中医药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为适应中华中医药学会自身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非事业编制),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公开招聘岗位要求详见《中华中医药学会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均可报名,同等条件下,从事过相关工作者优先;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六)遵守我会人事管理等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阶段。
(一)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中华中医药学会2026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学会人事处邮箱cacmrenshichu@163.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笔试。若个别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由我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组织考试。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会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中华中医药学会统一组织招聘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面试。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面试
应聘人员分别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时,设定60分为面试准入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准入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面试。如有面试入围人选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的原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分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确定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由学会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特殊情况下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要求其到指定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合素质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严格查核人事档案,对人事档案严重存疑、涉嫌造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结果及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华中医药学会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公示至办理录用手续期间,因公示结果影响录用、考生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以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进行公示。递补人员须按照拟录用人员程序,经体检、考察、领导班子研究、公示等环节,才能确定录用。所有面试人员均不符合岗位需求的,经研究,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有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招聘过程中因电话、短信等通讯不畅导致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形式。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4218316
邮 箱:cacmrenshichu@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附件: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6年6月9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