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中医药科普工作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中医药学会第二批科普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会已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公示。公示期间,部分单位实名向我会反映申报结果存在遗漏情况,并提供了联系方式和佐证材料。现将相关内容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相关内容名单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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