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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类医院要体现中医护理特色
发布日期:2015年3月19日

    深入持续推进优质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是“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布“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改善医院护理服务”的通知,要求到2015年底,全国三级医院的各个病房都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中医类医院要广泛应用中医特色护理技术,优化中医护理方案,创新中医护理服务模式。

    通知提出,中医类医院要广泛应用中医特色护理技术,优化中医护理方案,创新中医护理服务模式,增强中医护理服务能力,充分体现中医护理特色优势。医院要落实病房责任制整体护理,规范护理行为。责任护士要对患者实施个性化的健康教育,注重用药、检查、手术前后注意事项及疾病相关知识等指导,并能体现专科特色。

    通知要求,到2015年底,全国三级医院的各个病房都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二级医院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占60%病房的地市级医院的比例不低于80%,县级医院不低于40%。同时,有条件的医院要积极在门(急)诊、手术室等非住院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记者丁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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