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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未病服务筛选协作组单位
发布日期:2013年2月17日

非医疗中医保健机构可参选

  2月4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出通知,拟在全国范围内筛选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社会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分别作为基层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工作协作组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协作组成员单位,打造一批示范点,引领、带动全国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的深入推进。

  通知规定,每个地级市所属的每个区各推荐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选“治未病”服务工作协作组成员单位。

  每个地级市推荐3~5家非医疗性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参选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协作组。该机构开展的服务项目不得少于咨询指导类、按摩类、熏洗类等项目中的5项;并对经营服务场所人均使用面积和专业从业人员做出规定。(记者王  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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