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中医药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
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李勇
(2014年11月22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会员、各位来宾:
大家早上好!
值此中华中医药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际,我代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受到表彰的优秀中医药科技单位和个人表示敬意!
中华中医药学会是我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中医药学术团体,为中医药学术交流,为中医药科技创新,为中医药知识普及,为中医药产业发展,做出了宝贵的贡献,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历史时期。社会组织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受到中央和全社会的关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四中全会提出要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四中全会从社会治理的高度给社会组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明确了社会组织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社会组织的信任与厚望。目前民政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紧进行改革方案的制订,目的就是要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让社会组织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相信中华中医药学会一定会在新一届理事会的领导下,在广大会员的共同参与下,把握机遇,开拓创新,为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再铸辉煌!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