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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中医药法》颁布实施—大美中医文化论坛暨全国名家与名医书画展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5月5日

中会国际发〔2017〕7号


关于举办“庆祝《中医药法》颁布实施—大美中医文化论坛暨全国名家与名医书画展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20161225日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发布!201771日《中医药法》将实施!为了纪念这一重要时刻,中华中医药学会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将于201762972日在北京举办“中国国际中医药博览会”,同期将举办“庆祝《中医药法》颁布实施—大美中医文化论坛暨全国名家与名医书画展览”,展览将围绕中医药法相关内容以书画艺术创作作品的形式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华中医药学会  中国民族书画研究院


二、承办单位: 北京文宁文化传播中心


三、征稿项目:书法、美术(中国画)                 


四、征稿对象:全国著名书画名家、国医大师、名老中医药专家、各省市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中医医院院长、中医药书画爱好者等。


五、征稿要求:


1.内容要求:创作要围绕《中医药法》内容为主题


1)要求作品为作者未经发表的全新原创,不得抄袭、代笔。


2)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以弘扬中医药文化、庆祝《中医药法》颁布实施为主,突出中医养生与健康社会、健康生活、健康环境的关系。


2.尺寸要求:


书画最大作品6尺整张以内,最小不小于4尺对开,幅式为竖、方,谢绝横幅,画为中国画,草书、篆书、篆刻作品请另附释文,篆刻作品请自制印屏,(尺寸43开以上)需要原作拓印。


3.作品请勿装裱,并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姓名(禁用笔名)、性别、年龄、邮编、电话(或手机号)、邮箱、工作单位、职务及详细的通讯地址。


4.参加活动者每人限2件作品。


5.涉嫌代笔、抄袭他人作品一律取消参加论坛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6.参加活动作品恕不退件。有特殊要求者请注明。


7.主办单位对所有参加活动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捐赠及宣传权。


六、书画展览:


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遴选。合格者将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出。同时将集结出版《辉煌的中医药》大型画册。组委会将对入选作者颁发纪念证书和赠送画册两本。


七、大美中医文化论坛:


论坛将邀请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家、中国民族书画研究院书画家、中华中医药学会文化专家做“书法·国画·国医”专题演讲和交流。


八、征稿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610日止。


九、特别提示:凡应征参送作品的作者,视为同意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十、联系方式:


1、论坛组委会联系人


地址:中国民族书画研究院


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七号国家图书馆


电话:010-66153919  13601392688   13263436343


联系人:张彩霞  王 娟


邮箱:mzyanjiuyuan@126.com


2、中华中医药学会国际部联系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4


电话:010-6420680564200588 传真:010-64206805


联系人:孙永章  闫铮  贾雪晴


邮箱:zyyxhgjb@163.com


 


                              


 


       中华中医药学会          中国民族书画研究院


                                 201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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