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教〔2011〕1号
关于公布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继续教育项目已于2011年3月11日审定通过(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11〕1号),请项目执行单位及时组织实施,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完毕,并将本项目执行情况的工作总结报送我会(中华中医药学会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联系人:王 奕 郭希勇 联系电话:010-64274797 邮编:100029 Email:jxjy211@163.com)。
附件 1: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doc;2:
附1.doc(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3:
附2.doc(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基本信息登记表);4:
附3.doc(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