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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日

中会科技发〔201924


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于近日启动,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有关精神,学会现征集推荐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


2018年度、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提交2019年评审但未授奖的创新团队,再次提名需间隔1年。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征集范围


2015-2019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


2015-2019年度李时珍医药创新奖获奖者完成项目;


2015-2019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获奖者(提名国际科技合作奖)


三、材料要求


请于2019年12月16日前将提名书及附件装订成册,一式20份(可暂不盖章,模板可在国家奖励办官网下载)以及答辩PPT(具体要求见附件)报送至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提名书及答辩PPT电子版发送到jlb204@126.com答辩会拟于12月下旬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宏伟  王雯婕  


  话:010-64291832  64271946 


附件: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征集答辩材料要求.doc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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