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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9日

中会科技发〔2017〕21号

关于2018年度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推荐工作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解放军中医药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推荐工作,根据《李时珍医药创新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李时珍医药创新奖由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办,候选人除应具备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学风正派,医德高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取得的研究成果至少有1项应符合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授奖条件):

(一)在中医药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生命现象、特征和规律,获得重大科学发现。

(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发出中医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重大技术发明。

(三)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方法,在疾病防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渠道:

(一)各省级中医药学会、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医药学会;

(三)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

(四)中国针灸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中国中药协会等相关全国性学会;

(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含3人)以上可共同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1名。

三、材料要求

请推荐单位(推荐院士)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李时珍医药创新奖的遴选、书面材料审核及报送工作。“书面材料”指:(1)推荐单位(推荐院士)出具的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人选如何产生、公示情况等;(2)推荐书原始件1套,推荐书主件与附件装订成册。主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四、注意事项

(一)推荐人选同年不得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申报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

(二)已获得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项目第一完成人不得申报李时珍医药创新奖;

(三)各推荐单位限推荐1位候选人;

(四)推荐人选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五)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月31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

科技评审部        

邮编:100029

联系人:王雯婕 于宏伟  李劲松
联系电话:010-64291832 64271946  64210760 

电子信箱:jlb204@126.com

 

附件:1.《李时珍医药创新奖奖励办法.doc》            

2.《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推荐书.doc》

3.《知情同意证明》(知情同意证明(论文论著).doc、知情同意证明(知识产权).doc)

以上通知及附件请在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Http://www.cacm.org.cn查询下载。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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