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科技发〔2015〕23 号
关于2016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调动国外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医药学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中华中医药学会设立“岐黄国际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概况:
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属社会力量设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授奖不超过3人(项),奖项不分等级。
二、候选人要求:
在中医药科研领域取得重大成果的外籍专家或长期(五年或以上)在海外工作的中国籍专家。授予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的专家至少应取得《奖励办法》中所列成果之一。
三、推荐渠道:
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接受单位推荐、专家提名。
(一)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
1.国内一级学会。
2.国外知名中医药学术团体。
(二)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至少两人同时推荐):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国医大师。
4.中华中医药学会常务理事。
四、材料要求:
候选人须认真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推荐书》(与附件装订成册,中文版4份,其中原件1份;英文版1份),请推荐单位(提名专家)认真做好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候选人(项目)的遴选、材料的审核工作,并于2016年2月29日前将候选人(项目)材料报送到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jlb204@126.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4271946 6421076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 李劲松 于宏伟
附件:1、《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奖励办法.doc》
2、《中华中医药学会岐黄国际奖推荐书.doc》
以上通知及附件请登录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查询下载。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