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科普发〔2026〕103号
中华中医药学会关于开展科普青年英才培养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24年修订)》及《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我会拟启动“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普青年英才培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立足新时代中医药科普人才需求,面向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遴选培养一批科普青年人才,打造一支“能讲、会写、善传播”的中医药科普青年骨干队伍,建立健全中医药科普人才库。首期拟择优遴选资助30位临床科普青年人才,并开展为期1年的培养,系统提升其政策研习、科普研究、科普创作、演讲表达、新媒体传播运营等能力。
二、培养经费
学会资助1万元/项,鼓励所在单位1:1匹配相应项目经费。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为三甲公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含临床医护及相关岗位),具有医疗从业资格证书,且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5年以上,申请当年年龄未满4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在中医药文化弘扬与科普领域,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和突出的创新创作能力,口才出众,能够准确、科学地阐释中医药理论,能将专业术语转化为通俗表达;热爱中医药科普事业,富有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四)能保证集中学习时间,完成培养项目任务。
(五)无学术不端或违规违纪记录。
四、推荐渠道
由各地三甲医院开展推荐工作,每个单位推荐人数上限为3名。若推荐单位既是三甲医院又是中华中医药学会单位会员的推荐人数上限为5名。
五、具体流程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认真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普青年英才培养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此外,申请人需制作一段时长不超过3分钟的自荐科普视频(主题自选,内容展示表达与专业科普能力即可),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
(二)审核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申报人申报材料,按照优中选优原则进行遴选推荐,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普青年英才培养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与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形式审查。学会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线上函审。由学会组织专家依据候选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分,按排名遴选出前60名候选人进入线下复试。
(五)线下复试。学会组织线下复试,候选人进行5分钟的中医药科普演讲,专家根据候选人现场表现打分。
(六)结果公示。根据线下复试专家打分结果,遴选排名前30的候选人作为拟入选名单,在学会平台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按照《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普青年英才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报送材料:项目申报表(附件1)、3分钟自荐科普视频、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及申报条件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候选人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证、医疗从业资格证书等),须于2026年6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的word版与盖章扫描件PDF版发送至kxpjb211@163.com邮箱。
(三)中华中医药学会电子会员证下载方式:关注“中医药会员之家”微信公众号,点击[会员中心]查看会员证即可下载。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10-64274797
电子邮箱:kxpjb211@163.com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6年4月27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