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标准项目起草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文件精神,促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进一步强化标准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中华中医药学会拟开展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征集工作,遴选一批实施应用效果突出、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团体标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现行有效、应用效果良好的团体标准(标准编号格式为T/CACM),应至少实施推广6个月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在推动中医药临床诊疗能力提升、促进中医药科研教学规范、助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应用广泛的学会医学类专家共识项目也可申报。主要包括:应用覆盖范围、政府部门采信、市场应用、评优示范、合格评定应用、标准引用、标准转化、国际采信等。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优先(主要包括:1.填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2.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3.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制定或已转化国际标准的团体标准)。
二、征集程序和要求
(一)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由各起草组自愿申请,填写申报书(附件1),准备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团体标准承担单位推荐申报。我会分支机构可直接推荐申报。
(二)标准承担单位及分支机构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提交两项及以上团体标准的标准承担单位及分支机构,应结合团体标准的整体应用和实施推广效果,按申报优先级排序,填写汇总表(附件3)。
(三)推荐单位及分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本领域的实际情况,组织做好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
三、申报材料
(一)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附件2);
(三)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3);
(四)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文本;
(五)团体标准发布公告;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材料报送
请申报单位于2026年4月3日(周五)12:00前将上述材料的pdf版本(申报书、证明及证明材料需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bzhtcm@163.com(邮件主题标注为“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标准名称”),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 雪、段笑娇、秦 义、苏祥飞
联系电话:010-64215576、64202516、64200488
电子邮箱:bzhtcm@163.com
附件:1.附件1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6年3月19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