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遴选“科创中国”中医药领域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6月8日

中会发〔2023〕30 号

关于征集遴选“科创中国”中医药领域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解放军中医药学会、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充分激发中医药作为原创科技资源的优势和潜力,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促进中医药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推进“科创中国”建设走向深入,按照中国科协遴选发布“科创中国”系列榜单要求和精神,中华中医药学会将开展 “科创中国”中医药领域典型案例征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典型案例设置

    “科创中国”中医药领域典型案例包括“先导技术”“新锐企业”“融通创新组织”“创业先锋”“技术经理人”五类。

    二、推荐渠道及名额

    (一)推荐渠道

    1.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

    2.中华中医药学会各分支机构。

    3.解放军中医药学会。

    4.团体会员单位。

    5.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

    6.其他符合条件的。

    (二)推荐名额

    “先导技术”每个渠道推荐不超过3个;“新锐企业”“融通创新组织”“创业先锋”“技术经理人”每个渠道推荐不超过1个。

    三、工作安排

    (一)征集(2023年6月-8月)

    各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性分别组织五类典型案例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遴选(2023年8-10月)

    学会对征集的各类典型案例推荐情况进行公示。完成公示后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遴选。

    (三)发布(2023年11月)

    学会将最终结果上报中国科协,并于“科创中国”中医药领域年度会议上公开发布。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遴优标准、严格把关、优中择优。

    (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动员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扩大举荐视野,着重发现在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经济价值、推动创业等方面率先探索、蓄势突破的创新成果、企业、组织和人才。

    (三)推荐单位按相关规定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版1份+word一份+盖章版pdf扫描件1份。其中,word版和盖章版pdf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寄送到学会。

    (四)专科分会推荐时,盖章处由主任委员签字即可(主任委员申报时,由1位副主任委员签字)

    五、申报截止时间

    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24时(纸质版以寄出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发展研究办公室:郭继华 010-64274797

    国际交流部:刘诗韵 010-64206805

    电子邮箱:cacmfzyj@163.com

    邮寄地址:中华中医药学会,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100029。

 

    附件:1.“科创中国”中医药领域典型案例申报条件

         2.“科创中国”中医药领域典型案例申报样表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3年6月6日

相关链接
GO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 问题反馈

中华中医药学会  京ICP备1706976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01699号

Copyright © 2007 -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