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学字[2013]123号
关于举办中医药继续教育论坛暨国家级中医药继续项目申报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学会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着力打造国内规模大、层次高、学科交叉、影响广泛的中医药学术交流平台,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召开中华中医药学会2013年学术年会。会议设立主会场与分论坛,大会主席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中华中医药学会会长王国强同志,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中国工程院张伯礼院士。中华中医药学会继续教育分会将主办中医药继续教育论坛,同时举办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
二、时间
2013年11月16-17日,会期一天半。11月15日报到。
三、地点
北京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
四、参会人员
1.中华中医药学会继续教育分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全体委员;
2.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继续教育工作分管负责人;
3.高等中医药院校继续教育学院(成教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5.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直报单位的相关人员。
五、主办单位 中华中医药学会继续教育分会
协办单位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相关单位
六、会议安排:(见附件)
七、论坛征文
(一)征文内容
1.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的现状与发展;
2.中医药传承创新在促进中医药学术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
3.中医药传承规律及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律的研究与实践;
4.中医药传承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5.中医药传承人才培养工作在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发挥的作用;
6.中医药继续教育的现状、发展与策略;
7.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质量控制研究;
8.中医药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的研究与实践;
9.远程中医药继续教育的现状与发展对策;
10.基层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开展的研究与实践;
11.中医药继续教育在促进中医药发展中发挥的作用;
12.其他与中医药传承相关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13.其他与中医药继续教育相关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二)征文要求
1.论文一律采用Microsoft Word 文档格式,正文(含参考文献)字数在2000-5000字左右。文章须附中文摘要,字数为300字左右,中文关键词置于中文摘要下方;作者姓名要全部依次列出,作者单位需写全称,地址要详细。文中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凡能用文字说明,尽量不用表格。参考文献作者人数3名者全部列出,3名以上者只列前3名,后加“…等”。参考文献应以近5年发表的文献为主,每条参考文献要写明起止页码。
2.论文、论文摘要均通过网上提交,不接收纸质版。请以附件形式将电子版word文稿发送至本次论坛专用的电子邮箱:satcmkdh@126.com。
3.截稿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分会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分会委员必须带头履行学会章程中规定的义务,完成委员会确定的各项任务。无特殊原因不按要求完成任务或连续两次不参加本分会组织的重要学术活动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二)本次论坛将组织中医药继续教育论坛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授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Ⅰ类学分3分。
(四)会务费为1300元/人(含会议费、资料费等),请于2013年9月30日前汇款至收款单位。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请参会人员填写《中医药继续教育论坛回执》(附件)于10月30日前报承办单位。电子版可从www.tcmce.cn(康达惠中医药继续教育网)“2013年中华中医药学会继续教育论坛”专题页面下载。
(六)会务联系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中华中医药学会继续教育分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3号楼51室。邮编:100031
电话:010-58528851 徐老师、 解老师、杨凯
短信报名:13366234416
传真:010-58528851
(七)会务费收款单位及账户
单 位: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8号易亨大厦16层
邮 编:100013
联 系 人:张润民
联系电话:010-64405689
开 户 名: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安贞桥支行
账 号:320756030926
请在汇款时注明“中医药继续教育论坛会务费”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