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学字[2008]023号
关于推荐中华中医药学会对外交流与合作分会
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中华中医药学会将成立对外交流与合作分会。请你单位认真做好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1、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学术和技术水平在本学科有较大影响;
3、热爱学会工作,身体健康,年龄限60岁以下;
4、必须是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未入会者请同时办理入会手续。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1、各中医院校主管国际交流的校领导、国际合作处、国际学院负责人、主持国际合作项目的专家。
2、各中医药科研院所主管、主持国际交流工作的领导、专家。
3、各中医药企业主管、主持国际交流工作的领导、专家。
4、承担有各种中医药国际合作项目的非中医药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领导、专家。
5、各相关单位推荐1-2名。
三、注意事项
1、分会委员候选人须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推荐表可从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https://www.cacm.org.cn下载)。
2、分会委员候选人填报的“中华中医药学会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须加盖所在省市级学会或单位公章,无公章者不予受理。
3、 截止日期:2008年4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根据中学会函[2007]010号文件,中华中医药学会对外交流与合作分会挂靠山西中医学院,由山西中医学院负责本次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组织工作。分会委员候选人可将电子版及原件寄至山西中医学院科技产业处。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一段89号 邮 编:030024
山西中医学院科技产业处
电 话:(0351)2272020 传 真:(0351)2272291
E-mail: sxhpe@yahoo.com.cn , sxhpe@163.com
联系人:宋强 13007079648
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部
山西中医学院(代章)
200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