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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2日

中会会员发〔2021〕32号

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各分支机构、团体会员单位并广大会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服务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努力推进中医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创新青年科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中国科协工作安排,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2021-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由中国科协、中华中医药学会立项,采用以奖代补、稳定支持的方式,对青年科技人才进行资助培养,旨在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的选拔机制、培养模式、评价标准,为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创造机会,使其成为中医药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技术负责人的重要后备力量。

    中国科协立项项目:对34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进行资助培养。立项名额:4项;资助标准:每年15万元,连续三年。

    中华中医药学会立项项目:对36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进行重点培养。A类立项名额:10项,资助标准:3年3万元,一次性拨付;B类立项名额:30项,经费自筹。

    二、申报条件

    (一)中华中医药学会个人会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三)热爱并致力投身于中医药事业;

    (四)具有独立开展相关领域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计划,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对“托举”具有现实需求,并具备可预期的科研潜力;

    (五)未曾入选本项目或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包括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科技部领军人才计划、拔尖人才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以及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等);

    (六)申报年龄

    1.中国科协立项项目:年龄在34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

    2.中华中医药学会立项项目:年龄在36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申报途径

    (一)渠道推荐

    1.会员单位推荐2名;

    2.学会所属各分支机构推荐5名;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推荐5名;

    4.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委员会推荐8名。

    (二)个人自荐

    符合条件的会员可自行进行网上申报、提交材料。

    四、申报材料

    (一)所有候选人均需通过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服务官方微信“中医药会员之家”-【会员服务】-【青托工程】或扫描以下二维码完成在线申报(申报书需带公章/签字。请于2021年10月22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和材料寄送(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各会员单位、地方学会请在推荐单位栏加盖公章,各分支机构请主任委员在推荐单位栏签字即可,不需盖章。

    (三)《2021-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1份寄送至会员服务部。

    (四)申报人员应客观真实填报有关材料,不得编造。如发现存在信息不实或虚报现象,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所有上报材料,恕不退回。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琰

    电子邮箱:cacmhy@vip.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服务部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64298551/15001230890

    附件:2021-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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