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24年修订)》《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推动中医药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我会组织开展了首批科普工作室(第二建设周期)的申报与审核工作,综合第一建设周期的考核结果和第二建设周期的申报积极性,52个首批工作室进入第二建设周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8日—8月22日。
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普及部反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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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何老师 010-64274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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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