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科普发〔2025〕130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中医药科普工作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普及法》《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中医药科学普及方式、手段,通过挖掘中医药科普领域的典型实践成果,全面推广展示中医药科普创新实践的典型经验案例,助力中医药科普工作提质增效,推动中医药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我会特组织开展“中医药科普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及要求
本次典型科普工作案例征集分为三类,包括创新活动类、科技成果类、文创产品类三个方面,典型案例要求应具有代表性成系列的科普工作为主,内容应体现“四个面向”精神、科学家精神,主题应以中医药元素为主,案例时间应为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的活动或内容为主。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一)创新活动案例
案例应以创新性线下活动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药主题展览、中医药文化节、中医药文化夜市、中医药文化走进系列(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中医药科普系列培训、中医药沉浸式体验室、中医药数字化科普等。
(二)科技成果科普化案例
案例应以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为通俗易懂且受大众关注较高的的科普成果为主,如二次发行的科普图书,高质量中医药科普研究成果类内容,观看量较高的系列主题直播、科普图文、短视频等。
(三)文创产品类案例
案例应主要以中医药文创、产品为主要科普形式的内容,如中医药IP形象、影视片、中医药系列画作作品、中医药系列文创产品等。
二、活动安排
(一)申报阶段(2025年6月1日前)
面向各相关单位公开征集,以单位的形式集中推荐上报。
(二)遴选阶段(2025年6月20日前)
各单位上报的有关材料经我会科普部进行分类梳理,并组织遴选出第一批中医药科普工作典型案例。遴选过程包括形式审查及专家遴选两个阶段。最终遴选结果统一将在中华中医药学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三)发布推广阶段(2025年7月—8月)
根据本次遴选结果,我会将统筹策划在学会相关平台及相关媒体平台进行推广宣传。
三、报送方式
(一)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中医药科普工作典型案例申报表》并盖章提交。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准确。
(二)申报受理
本次采取无纸化申报。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6月1日前经过所属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将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PDF版统一报送至kxpjb211@163.com(邮件主题标注为“中医药科普工作典型案例-案例名称-所在单位名称”)。
四、相关要求
(一)同一案例内容只能提交一次,不可重复提交。
(二)申报人应为案例牵头人或组织者,申报人须承诺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
(三)所申报案例应为已实施的项目和活动,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实用性和示范性,需主题鲜明、有亮点、有细节。
(四)案例情况应叙述准确、逻辑性强、具有较强科普性,表述应突出案例的借鉴意义和传播价值。
五、案例权益
(一)所申报案例内容必须为原创,不可夹杂药品、平台等商业宣传推广内容,不存在版权侵权问题。案例内容及提供图片所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版权)许可事宜由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负责,如发生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
(二)案例内容一经报送即视为授权学会对该案例内容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使用权,学会可对内容进行编辑、翻译、汇编、复制和传播的权力,以便对作品进行宣传和展示。
(三)投稿的案例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如有违反,学会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评权。如因作品侵权而使学会遭受争议或索赔的,申报人及所在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科学普及部:贾晶晶
联系电话:010-64274797
联系邮箱:kxpjb211@163.com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