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收集各方意见,经研究,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化办公室决定对已通过发布审查的团体标准项目《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等级(11项)》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请下载附件了解项目基本信息和反馈意见建议。
联 系 人:段笑娇
联系电话:010-64202516
邮 箱:bzhtcm@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邮 编:100029
附件:
1-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等级编制通则-公示稿
2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等级 防风-公示稿
3.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等级 黄芪 炙黄芪-公示稿
4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等级 山药 山药片 麸炒山药-公示稿
5.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等级 太子参-公示稿
6.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等级 茯苓-公示稿
7.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等级 何首乌 制何首乌-公示稿
8.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等级 全蝎-公示稿
9.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等级 山萸肉 酒萸肉-公示稿
10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等级 金银花-公示稿
11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等级 炒僵蚕 公示稿
12 中华中医药学会拟发布团体标准公示反馈表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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