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名医名家科普工作室及工作室建设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精神,调动名医名家科普工作室(下称“工作室”)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发挥科普工作的作用,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名医名家科普工作室建设与考核方案(试行)》,现组织开展首批工作室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首批名医名家科普工作室及名医名家科普工作室建设单位(2022—2024年认定)。
二、考核时间及流程
(一)2024年12月15日前各工作室提交材料。
(二)2025年1月中旬由学会组织专家完成形式审查及初审。
(三)2025年2月初由学会组织专家完成终审。
三、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重点考核工作室科普工作实效。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的工作室可参与评优;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上的工作室,考核结果为“合格”;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下的工作室,考评结果为“不合格”。评分标准见《中华中医药学会名医名家科普工作室建设与考核方案(试行)》。
(二)首批名医名家科普工作室(建设单位)本次考核合格转为名医名家科普工作室。
(三)不参加考核的取消名医名家科普工作室/(建设单位)资格。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提交2022—2024年工作总结。请根据《名医名家科普工作室科普工作情况表》(见附件1)具体要求认真梳理、总结科普工作,突出特色亮点活动和品牌工作实效,不超过4000字。
(二)若有意愿继续参与工作室建设,请在附件1中填写未来两年科普工作计划。内容包括未来两年科普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等。
(三)各工作室应提交视频答辩材料,总结工作室近2年科普工作情况及亮点。视频时长为5分钟。
(四)各工作室可自愿报送2022—2024年品牌活动典型案例,我会将编制《中华中医药学会首批名医名家科普工作室科普典型案例》,并在相关平台进行宣介。
(五)请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文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PDF版和Word版文件及有关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命名为“工作室负责人姓名+联系人(电话)”。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晶晶
联系电话:010-64274797/15210159245
联系邮箱:kxpjb211@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四号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