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企业在相关平台上发布“何首乌防脱育发精华液系经中华中医药学会认证”的宣传信息。该信息为不实宣传信息,该等冒用我会名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了我会的名称权及名誉权,且对广大购物者存在重大误导和欺骗。为规范市场行为,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树立行业正能量,我会在此对冒用我会名义的违法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并郑重声明如下:
一、“何首乌防脱育发精华液”非我会认证。请广大购物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二、冒用我会名义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以合理方式向社会公众澄清相关事实,消除对我会及社会公众造成的不良影响。否则,我会将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社会各界如发现有单位或个人冒用我会名义进行广告宣传或开展其他活动的,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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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