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科技发〔2023〕12号
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近日启动,我会可提名4项成果,现征集提名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项目基本条件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
2.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3.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二、征集范围
2016-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
2016-2023年度李时珍医药创新奖获奖者完成项目。
学会将组织专家对征集项目进行遴选,按限额择优提名。
三、材料要求
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意向表发送到jlb204@126.com,12月22日16:00前将提名书及附件装订成册,一式15份(可暂不盖章,模板在国家奖励办官网下载)报送至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电子版发送到jlb204@126.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评审部 王雯婕 于宏伟
电 话:010-64291832 64271946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表》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