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解放军中医药学会;各分支机构、团体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华中医药学会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组织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委员会、相关分支机构及权威专家,梳理遴选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医药领域的标志性科技成果,起草了《新时代中医药标志性科技成果(2012-2022)》(征求意见稿),现向你们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cacmfzyj@163.com,主题请注明“新时代中医药标志性科技成果意见反馈”。
附件1.新时代中医药标志性科技成果(2012-2022)起草说明
附件2.新时代中医药标志性科技成果(2012-2022)征求意见稿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