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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新时代中医药标志性科技成果(2012-2022)》(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解放军中医药学会;各分支机构、团体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华中医药学会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组织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委员会、相关分支机构及权威专家,梳理遴选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医药领域的标志性科技成果,起草了《新时代中医药标志性科技成果(2012-2022)》(征求意见稿),现向你们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cacmfzyj@163.com,主题请注明“新时代中医药标志性科技成果意见反馈”。

 

    附件1.新时代中医药标志性科技成果(2012-2022)起草说明

    附件2.新时代中医药标志性科技成果(2012-2022)征求意见稿

    附件3.意见反馈表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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