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提出,中药新药研制应当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重视临床获益与风险评估,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注重满足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为了明确各专科的具体临床需求,引导药品研发机构或制药企业主动开展中药研发立项评估,我会试点组织肿瘤分会、风湿病分会、男科分会、心血管病分会、皮肤科分会、脾胃病分会、儿科分会、妇科分会、肾病分会和肺系病分会等10个分支机构,以及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转化医学中心和中日友好医院的相关专家,基于流行病学资料充分分析临床需求、结合中药治疗的特点,起草了《中药新药研发用临床需求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cacmfzyj@163.com,主题请注明“中药新药研发用临床需求意见反馈”。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