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发〔2023〕55号
中华中医药学会关于公开征集大型文献纪录片《人民中医》拍摄对象的通知(第二轮)
各省级中医药学会、学会各分支机构、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240集大型文献纪录片《人民中医》,系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作为学术指导单位,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中国中医药报社、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广东省中医药学会、易一传媒(广州)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制作,旨在全景记录中医药复兴壮阔历史,全面反映中华中医药学伟大瑰宝的史诗性巨作,是汇集行业内外力量和共识,凝心聚力打造的重大文化传播项目,现已被列入“国家影像纪录工程”支持项目、“国家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第二批重点项目”。
为客观、忠实、全面掌握中医药发展历程,纪录片《人民中医》组委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拍摄对象,拍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近百年来在中国中医药复兴史上具有突出贡献的医政医学医产人物、机构及重大历史节点事件等。希望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好征集拍摄对象的推荐工作。
一、征集拍摄对象
(一)中医药领域的名医名家,重点推荐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学科带头人、省名中医等;
(二)医疗机构的名院名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综合实力领先的省级中医院、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具有特色优势的市级中医院、县级中医院;
(三)中药领域的名企名品,重点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头部企业、具有创新性的代表企业、拥有中华老字号品牌的企业、拥有行业领先单品的企业、行业领先的中医医疗器械企业等;
(四)中药材种养殖基地,重点推荐具有一定规模的道地药材种植基地、生态绿色中药材种植基地、动物药材养殖基地等;
二、征集申报方式
(一)学科带头人,由学会各分支机构统一组织报送,每分支机构限10名;
(二)学会各会员单位可直接独立报送;
(三)其他机构、企业、个人(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省名中医)由各省中医药学会统一组织报送;省名中医申报名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不超30名;
(四)报送方式:登录中华中医药学会官网,下载《人民中医》纪录片拍摄对象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后由推荐单位统一发送至zgzyy2022@vip.163.com。
三、遴选方式
各单位推荐的拍摄对象材料,将由纪录片《人民中医》专家委员会进行审定后,纪录片《人民中医》组委会进行实地调研,确定最终拍摄对象,进入纪录片拍摄制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录片《人民中医》组委会 易磊 13533141335
中华中医药学会信息部 郭蕾 010-84257895
电子信箱:zgzyy2022@vip.163.com
附件1.关于拍摄制作240集大型文献纪录片《人民中医》的通知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