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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项目《中医养生保健(非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立项审查会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3年8月10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要求,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法规政策与监督司委托,中华中医药学会于近日召开《中医养生保健(非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立项审查会,对12项《中医养生保健(非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团体标准项目展开立项审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法规政策与监督司标准处处长张庆谦,中华中医药学会副秘书长陈俊峰出席会议,审查组组长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孙塑伦教授担任,审查组专家包括: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主任医师王立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主任医师王宇峰、武汉合和大唐亚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王利平、湖南医峰阁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刘松鹤、山东省中医院主任医师杨佃会、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医堂副主任医师沈潜、广东省中医院主任医师林嬿钊、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高级工程师高艳玲等。会议由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化办公室负责人苏祥飞主持。

    张庆谦在致辞中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需求,亟需制修订一批技术成熟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在非医疗机构养生保健领域内推广应用,推动中医养生保健领域健康发展。他建议起草组纳入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及相关专家,并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进行标准测试应用,为标准发布后的推广应用提供保障。

    陈俊峰在致辞中表示,中医药标准化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学术和科技支撑。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中医养生保健的关注度及需求都在提高。中华中医药学会近年来在中医养生保健领域开展了标准化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术的发展,有必要结合新的形势,对已经制定的标准进行梳理、修订,以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会上,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化办公室刘鹏伟介绍了团体标准立项审查要点,各项目组按照审查要求汇报项目情况,审查专家逐一对项目进行审查投票,提出审查意见和立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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