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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6月7日

中会发〔2023〕31号

关于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省级中医药学会,学会各分支机构、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精神,现启动我会2023年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学术团体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有关要求。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候选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了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中国公民,可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候选人应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三)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凡2017、2019、2021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3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因品德失范、严重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作为院士候选人。

    (六)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企业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等技术负责人及所属研究机构负责人可视情况适当放宽。

    (七)可推荐(提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具体参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要求执行。

    二、推荐渠道及名额

    本会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学会,学会各分支机构、团体会员单位推荐候选人,原则上每个渠道限推荐科学院、工程院各1名候选人,本会择优向中国科协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推荐工作要求

    各单位在部署推选工作前,务必认真学习领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以及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仅可通过院士或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一种方式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和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提名。

    (二)候选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要对候选人学术成果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不涉密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三)坚持“国之大者”。突出政治标准和国家使命,体现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注重从重大科学研究和国家重大工程中选拔候选人。

    (四)坚持院士标准。坚持“四个面向”,着重推荐(提名)长期奋战在科研和工程技术一线的科研人员,坚决破除“四唯”,突出对国家发展和安全的贡献,突出对科学技术发展的贡献和原创性科技成果,突出科学家精神和学术道德。

    (五)注重发现和推选符合标准、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注重国家急需的关键领域和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人选;注重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选。

    推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注重55岁以下的人选。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注重对在西部边远地区的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累计20年以上的专家的推选,注重对优秀民营企业专家、中青年专家、女性专家的推选。

    (六)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重要敏感事项,违反保密规定将取消候选人资格。

    四、推荐程序

    (一)候选人注册“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在线填写有关内容和上传附件材料,各渠道负责人联系学会科技评审部索取“推荐码”,提交到我会。

    (二)按照业务管理权限,省级学会推选工作须由省级科协负责统筹把关后,报送至我会。

    (三)各推荐渠道须在6月25日前完成在线提交工作。

    五、材料要求

    为进一步为科技工作者和推选单位减负,候选人和推选单位仅需在线填写“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以下简称智慧系统),并提交必要的签字盖章纸质材料。中国科协将为候选人打印完整材料提交至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向我会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签字盖章的《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2份、《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2份。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向我会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包括:《提名书》个人声明、所在单位意见签字盖章页一式5份;候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2份,候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防止说情打招呼办法》2份;候选人自我介绍配音PPT(WMV格式,严格限制不超过15分钟)、不含配音PPT的电子版光盘1张及PPT打印稿一式2份,并附候选人单位保密部门审核盖章的PPT不涉密证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邮编:100029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联系人:王雯婕  于宏伟

    电话:010-64291832  64271946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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