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发〔2022〕49号
关于征集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相关专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挥学会专家和平台优势,营造成果评价的良好创新生态,中华中医药学会拟开展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学会将按照中国科协《2022年“科创中国”工作要点》《“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有关部署,精准对接地方产业技术需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创新创业,助力科技经济融合高质量发展。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广泛征集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项目,学会将视征集情况适时启动评价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征集工作安排
(一)征集内容:由单位或个人完成的中医药科学技术项目,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新发现、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和新工艺等。
(二)征集对象:组织及个人。组织须为全国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三级医疗机构,从事中药研发、生产的中药企业等单位。个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
(三)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请将附件的盖章扫描件pdf版及word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
二、评价工作安排
中华中医药学会将根据科技成果评价意向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有序、分批开展评价工作。
三、优秀科技成果遴选
按照“科创中国”中医药产业科技服务团建设要求,遴选优秀的科技成果上传到中国科协“科创中国”平台。
四、联系方式
发展研究办公室 郭继华 张霄潇 010-64274797
科技评审部 王雯婕 于宏伟 010-64291832
电子邮箱:kxpjb211@163.com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