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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6月10日

中会发〔2022〕49号

关于征集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相关专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挥学会专家和平台优势,营造成果评价的良好创新生态,中华中医药学会拟开展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学会将按照中国科协《2022年“科创中国”工作要点》《“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有关部署,精准对接地方产业技术需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创新创业,助力科技经济融合高质量发展。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广泛征集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项目,学会将视征集情况适时启动评价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征集工作安排

    (一)征集内容:由单位或个人完成的中医药科学技术项目,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新发现、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和新工艺等。

    (二)征集对象:组织及个人。组织须为全国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三级医疗机构,从事中药研发、生产的中药企业等单位。个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

    (三)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请将附件的盖章扫描件pdf版及word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

    二、评价工作安排

    中华中医药学会将根据科技成果评价意向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有序、分批开展评价工作。

    三、优秀科技成果遴选

    按照“科创中国”中医药产业科技服务团建设要求,遴选优秀的科技成果上传到中国科协“科创中国”平台。

    四、联系方式

    发展研究办公室  郭继华  张霄潇   010-64274797

    科技评审部      王雯婕  于宏伟   010-64291832

    电子邮箱:kxpjb211@163.com

 

    附件:中医药科技成果征集表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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