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学术发〔2021〕1号
关于公布《中华中医药学会2021年学术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学术交流,经各分支机构及有关单位申报,学会秘书处审核,征求常务理事意见,现将《中华中医药学会2021年学术活动计划》予以公布。
请各分支机构及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中医药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按照“学术性、权威性、包容性、有效性”的要求,严格执行会议组织及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学术引领作用,注重学术成果的凝练与共享,切实转变会风,坚持节俭办会,不断提高学术活动的质量和水平,为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