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标委会〔2020〕4号
关于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8)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在全国范围内负责中医临床各科(内科、风湿病、骨伤科、周围血管病、耳鼻喉科、肛肠、眼科、皮肤科、男科、外科、老年病、儿科、推拿、妇科、急诊、感染病、肿瘤、糖尿病、针刀医学、艾滋病、亚健康、络病、护理等)以及中医药基础、应用等技术领域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TC478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191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二届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现面向全国中医相关的应用、生产、经营、公共利益方(医疗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单位委派的人选。
二、委员条件
(一)对本专业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目前仍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
(二)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三)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熟悉并热爱标准化工作,参与过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能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1.按要求参与本专业领域技术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意见征集、稿件审查等工作;2.按时参加标准审查会、工作会议和年会;按时进行投票表决等;3.能积极为标准化工作献言献策,能代表本单位完成本届任期内(五年)的相关工作。
(四)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人员,本人自愿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五)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其他相关要求。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委员候选人应如实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每份贴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正反面打印),另附同底的照片1张(背后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
(二)推荐单位应负责审查委员登记表各项内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在该委员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登记表中单位名称一致)。同一单位推荐的委员候选人不得超过2名;
(三)上述材料及照片,请于2020年8月17日前一并邮寄至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须将电子版资料(Word版,以“TC478-单位名称+委员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秘书处联系人邮箱;
(四)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通过对申报单位及个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委员建议名单,形成第二届TC478组建方案,报主管部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所有申报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留存在秘书处,不再退还。
四、秘书处联系方式
秘书处:中华中医药学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邮 编:100029
联系人:苏祥飞 郭宇博
电 话:(010)64205923 18910075583
邮 箱:bzhtcm@163.com
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