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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发生
发布日期:2017年7月12日



   近日,个别暴力伤医案件和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事件造成了严重后果。7月1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意见》,要求公安机关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开展案件防范。


   《意见》要求,医疗机构应做好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二级以上医院应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安检工作。指定专(兼)职人负责门急诊的诊区管理,实行住院患者探视实名登记制度。遇有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时,要安排保卫人员陪诊。二级以上医院须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


   根据《意见》,公安机关对医疗机构的报警求助,应第一时间出警。公安机关应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并配备相应警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医疗机构制订涉医案件舆情应对及信息发布预案。(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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