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国际发〔2017〕12号
关于推荐“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馆联盟”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学会:
为了提升中医诊治水平,汇聚名医资源,加强中医传承与创新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探索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华中医药学会定于2017年6月28日-30日(6月28日报到,29-30日上午会议,30日下午离会)率先成立“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馆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请你单位协助做好“联盟”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1.各省市知名中医馆负责人;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学术和技术水平在本地有较大影响;4.热爱学会工作,身体健康。
二、推荐名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学会每个学会推荐3-5名。
三、注意事项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学会及有关单位将所推荐的“联盟”理事候选人推荐表汇总后寄至学会国际交流部。
2.“联盟”理事候选人须填写“中医馆联盟理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zyyxhgjb@163.com,邮件标题请严格按照以下格式书写:“XX省(市)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3.截止日期:2017年6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中华中医药学会国际交流部
联系人:贾雪晴 闫铮 孙永章
联系电话/传真: 010-64206805
E-mail: zyyxhgjb@163.com
五、具体会议地址另行通知。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