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发〔2016〕39号
关于在中华中医药学会各分会中开展创新争先行动的通知
中华中医药学会各分会:
根据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按照中国科协在学会中开展创新争先行动的要求,现就在中华中医药学会各分会中开展“五个一”创新争先行动通知如下:
一、要开好一次推动学术创新发展会议
学习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落实中医药供给侧改革及国务院创新创业有关要求,召开一次分会常委会或者全委会,深入分析当前分会需要解决的问题,解放思想、统筹部署,找出分会创新发展的突破点,谋划好分会未来发展的方向,梳理出清晰的发展思路。
二、要服务好一些具有创新潜能的企业
各分会要发挥专家、专业、知识、技术优势,加强与企业合作,推动学术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推动产、学、研机制建设,整合资源,从科技创新、产品服务等角度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企业商定合作意向,通过总会签订合作项目。
三、要激励一批有创新技能和创新知识、创新科研成果的专家
各分会要对有创新潜能的专家进行摸底,统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获奖情况,确定创新成果项目,推进创新人才及青年人才培养工作。
四、要开展一系列创新科普宣传、特色诊疗和义诊服务
分会要按照科普宣传新要求,制定创新科普宣传方案,了解群众需求,针对科普难点,在科普的形式和内容上进行创新,要优化特色诊疗模式,开展特色诊疗和义诊服务。
五、要形成一份有创新价值的决策咨询报告
各分会要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和社会重大需求,组织专家进行调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形成有特色、有创新、有亮点的决策咨询报告并报总会。
自通知下发一个月内,各分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负责人,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上报进展情况,春节前报总结报告。
总会拟于明年春节前召开各分会参与的学术年会并办展会,对各分会开展创新争先行动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年会及展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中华中医药学会秘书处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