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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医临床诊疗指南制修订备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4月6日

中会发〔2016〕12号
关于推荐中医临床诊疗指南制修订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分会:
    为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任务要求,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安排,中华中医药学会组织开展中医临床诊疗指南制修订备选项目推荐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备选项目范围
    (一)尚未制定指南的中医临床常见病种
    (二)符合修订要求的中医诊疗指南项目(标龄超过5年)
    (三)2012年度以来已立项的指南项目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推荐备选项目要求
    (一)由中华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初审后方可推荐
    (二)填写《中医药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电子版1份)
    (三)填写《标准制修订建议补充材料》(附件2)
    (四)填写《中医临床诊疗指南制修订推荐备选项目汇总表》(附件3)
    (五)时间截止至2016年4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化办公室203室
    邮   编:100029
    联 系人:苏祥飞
    电   话:010-64205923
    邮   箱:bzhtcm@163.com

    附件1 中医药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rar

    附件2 中医药标准制修订补充材料.rar

    附件3 中医临床诊疗指南制修订推荐备选项目汇总表.rar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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