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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华中医药学会《2016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3月21日

中会继教函〔2016〕1号
关于公布中华中医药学会《2016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有关要求,中华中医药学会继续教育部于2015年12月,组织各省、市学会、专科分会及有关单位,申报2016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经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审定,《经方临床应用高级研修班》等41项获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布。
    各承办单位应于2016年11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完毕,并将培训通知,培训结束后的总结、学员通讯录、授课教师名单、培训现场相片(1-2张)、合影,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6年我会将开展远程继续教育和中华中医药学会级(国家级II类学分)继续教育项目培训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加入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群(QQ: 309266739)资料下载和问题咨询。(北京市朝阳樱花园东街甲4号 邮编:100029 ;E-mail:jxjyb211 @163.com)。                 
联系电话:010-64274797(兼传真)   
联系人:王奕  郭希勇  郭继华

    附件:2016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继续教育项目.xls(请单击右键另存为,将htm后缀改为xls,保存类型为所有文件)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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