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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脊柱保健师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3月10日

中会国际[2016]3号
关于举办脊柱保健师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大典》已列“脊柱保健师”为新增保健职业。由于脊柱保健是高风险的特殊职业,为做好脊柱保健师培训工作,根据中会国[2014]127号《关于做好“脊柱保健师”培训工作的通知》“统一教材,统一管理,统一师资培训,统一考试及发证”的有关要求,必须加强管理,以确保此项职业培训的质量和安全,积极打造中国特色脊柱保健品牌。为此,由中华中医药学会国际部牵头,以中华中医药学会整脊分会专家资源为基础,共同负责脊柱保健师师资培训工作,参加培训人员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的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年龄不限。
    2、已有开展职业培训条件或计划开展职业培训工作者。
    培训时间2周,考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劳动部相关部门及中华中医药学会颁发脊柱保健师指导师证。
    3、推荐表填写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南大街光明骨伤医院内中华中医药学会脊分会办公室或电子信箱发回。
    邮编:102200     电话:010-69715143
    电子信箱:wftco2002@163.com

    附件:脊柱保健师教师培训推荐表.doc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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