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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华中医药学会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委员会成立会议暨第一届学术年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7月29日

中会学术〔2015〕122号
关于召开中华中医药学会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委员会成立会议暨第一届学术年会的通知

            教授:
    为了总结交流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经验体会,进一步推动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创新发展,促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提升综合医院中医药的服务水平,搭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服务平台,研究分析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商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对策措施,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拟定于2015年9月下旬召开“中华中医药学会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委员会”成立会议暨第一届学术年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中华中医药学会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委员会成立会议;
    2.特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领导作关于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的专题报告;
    3.综合医院中医药管理经验与学术交流;
    4.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建设研讨。
    二、参会人员
    1.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委员会第一届委员候选人务必参会,无故缺勤者视为自动放弃委员候选人资格。
    2.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中医科负责人。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工作相关负责人。
    4.全国综合医院从事中医药相关工作的医务人员。
    三、征文内容
    1.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制度与卫生服务体系的运营管理;
    2.综合医院中医科的学科与专科建设;
    3.综合医院中医药发展在全国中医药卫生计生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4.综合医院中医科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
    5.综合医院中医药医疗质量评估与科研。
    四、征文要求
    1.论文须提交全文(4000字以内)及摘要(200字以内),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并附关键词。经验交流和综述等不超过5000字。
    2.来稿请用Word版本录入,标题为四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
    3.来稿请务必注明第一作者的电话、单位、电子邮件、通信地址、邮编和手机号码。
    4.凡已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或全国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一概不予受理。请自留底稿,文责自负,恕不退稿。
    五、截稿日期:2015年8月30日
    六、投稿方式:
    请将论文电子版发至:zhyywyh2015@163.com,并注明“会议论文”,不接收纸质稿件。
    七、特别说明:
    1.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委员会第一届委员候选人请投稿1-2篇。
    2.会议具体日程安排请关注第二轮会议通知。
    3. 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委员会第一届委员候选人不是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者请同时办理入会手续,入会程序及申请表可从学会网站www.cacm.org.cn下载, 申请入会的相关资料请直接寄至会员服务部,相关事宜请咨询会员服务部,电话010-64298551。
    4.请参会人员务必于2015年8月15日以前将回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yywyh2015@163.com ,并注明“会议回执”;或将纸质版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铁医路10号北京世纪坛医院中医科(邮编100038,李国菁收)。第二轮通知将根据您回执中提供的信息发出。

    附件:中华中医药学会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委员会成立会议暨第一届学术年会回执.doc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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