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学字〔2014〕10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分会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会各分会:
为进一步加强分会财务管理,规范分会经济行为,提高学术经费的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会举办学术活动要按照“统筹协调、从严掌握、厉行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努力做到以会养会,不断提高学术交流质量和水平。
二、分会收取会议费用,要严格按照学会审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如有特殊情况需作调整,须报学会审批。
三、分会与有关单位合作或接受捐赠、赞助时,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分会财务实行主任委员负责制,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预算和决算要经分会主要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五、分会对会议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学会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六、在每年12月15日前,分会要将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向分会全体委员或常委通报,并报学会备案。
七、分会建立专人财务记录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实现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确保经费的安全、合理使用。
八、分会财务人员出现变更时,需将分会财务状况做好交接。
九、分会要主动接受和配合挂靠单位财务管理;挂靠单位要加强对分会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