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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治未病”试点地区开始申报
发布日期:2011年8月18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发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的市辖区和具备条件的县(市)积极申报第二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地区。

  通知要求申报试点地区具有较好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开展了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初步探索;当地政府重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在政策、经费等方面能够给予支持;能积极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机结合,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的优势和作用。

  通知还要求申报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区域“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并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后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进行审核和确定。(记者高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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