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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6月20日


中会奖办[2011]005号
关于推荐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解放军中医药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健全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库,经研究,决定对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库进行补充。请各推荐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应当符合的条件
    1、中国公民,年龄原则上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熟悉有关中医药管理法规,并对中医药科技奖励评价工作有一定经验;
    3、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国内外中医药领域的发展状况,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能够按时出席评审会议或参加其他有关的评审工作。
    二、推荐办法
    1、凡被推荐入库的专家需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  
    2、专家所在单位须根据专家基本条件填写推荐意见后报相关推荐单位。
    3、各推荐单位复核(盖章或主任委员签字)后报中华中医药学会,经中华中医药学会遴选批准后入库。
    4、凡选入专家库的专家由中华中医药学会发给入选通知。入库专家任期3年,任期满后自行出库。出库专家符合条件的可按入库遴选程序重新入库。
    三、推荐截止日期2011年7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1、每个单位推荐专家总数不得超过10位,地方学会和专科分会请勿重复推荐,已入库专家请勿重复推荐(可向奖励办公室查询)。
    2、专业专长请尽可能填写具体(如中医-内科-脾胃病)。
    3、本次重点增补中医药基础理论、文献、血液病、肿瘤、外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信息、科普专家,其他学科专家也可推荐。
    4、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推荐表电子版请发邮件至jlb204@126.com
    联系电话:010-64271946  6421076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邮编:100029
    联 系 人:李劲松  于宏伟     
           
    以上通知及附件请在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www.cacm.org.cn [科技评审]栏目内下载。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2011年6月20日
 

 

    附件:《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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