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中医药学会“继续教育部”更名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开展中医药科普工作,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复同意(国中医药人教人事便函[2010]178号),兹今日起,中华中医药学会“继续教育部”更名为“继续教育与科学普及部”。 特此告知。
中华中医药学会201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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