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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中医药学会“继续教育部”更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1日

关于中华中医药学会“继续教育部”更名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开展中医药科普工作,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复同意(国中医药人教人事便函[2010]178号),兹今日起,中华中医药学会“继续教育部”更名为“继续教育与科学普及部”。
     特此告知。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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