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国[2008]059号
关于赴日本参加
“第八届日本临床中医药学会学术大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中医药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弘扬中医药学,加强中日两国中医药界学者、专家的学术交流,为中日企业和地方政府提供一个高效的交流平台.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我会拟于2008年9月24日至9月29日组织代表团前往日本参加“第八届日本临床中医药学会学术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办单位:日本临床中医药学会 中华中医药学会
二、会议地点:日本药科大学
三、活动内容:
参加“第八届日本临床中医药学会学术大会”、与会中日两国学者交流教学及临床经验,共同探讨中药或复方的质量、药理以及中药药效的临床研究等方面的问题,交流本学科未来发展的前景及关键问题。
四、征文要求:
提交中、英文的论文摘要。摘要要求使用A4型用纸,按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试验目的、方法、结果、结论的顺序书写;征文内容请参见活动内容;邮寄论文摘要的同时请通过E-mail发电子版论文摘要至我会;(zyyxhgjb@163.com);邮寄时请在信封注明“第八届日本临床中医药学会学术大会”字样。电子邮件标题命名为“第八届日本临床中医药学会学术大会投稿”。所有来稿经专家评审后,被录用者编入大会论文集。论文截稿时间为2008年7月20日。
五、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7月20日
六、报名方式及参团费用标准
(一)报名者请认真填写通知所附的“拟派出国(境)人员情况表”,并要求加盖本单位或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医药学会的公章,于2008年7月20日前寄至(或传真至)我会。
(二)参团费用18,500元人民币。
1、报名费2000元人民币,须在报名时交纳。用于联络通讯、办理相关手续、签证、税金等;交费后因代表方面的原因不能前往,并在办理签证前提出者,退还报名费40%;如在办理签证后提出者,则报名费不退。
2、交通及食宿费等15,500元人民币,包括往返国际机票、参加会议的注册费、境外食宿费(三星级以上酒店)、交通费、陪同翻译费、参观访问、联络及境外保险费等。
3 参会会议费1000元人民币(150美金)
七、交费方式:银行汇款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营业室
账 号:0200004209200015436
户 名:中华中医药学会
汇款时请注明“赴日本会务费”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华中医药学会国际交流部 邮政编码:100029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电 话:010-6420 6805 传 真:010-6420 6805
电子信箱:zyyxhgjb@sohu.com
联 系 人:闫 铮
附件:拟派出国(境)人员情况表
中华中医药学会国际交流部
200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