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奖办[2008]003号
转发”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候选人评选与推荐工作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会员单位:
现将中国科协发来的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评选与推荐工作的通知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条例可在中国科协网站查询)。请于2008年8月15日前将纸制的推荐材料一式21份,装订成册的先进事迹材料及相关材料两份寄送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电子版发送至zyyxhjlb@sohu.com 。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李劲松 于宏伟
联系电话:010_64210760 64271946
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
2008年6月13日
附件:
科协发组字〔2008〕27号
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评选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科协,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造就一大批女性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激励广大女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第五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领域
第五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所从事工作的学科领域属于基础科学,包括数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球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和生命科学6门基础学科及其分支学科、交叉学科。
二、获奖者应具备的条件
热爱祖国,学风端正,道德高尚,在基础科学领域中取得创新性科研成果或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奖项及获奖名额
第五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获奖者不超过5名,其中1名为在西部地区工作的女性科技工作者;设提名奖,不超过5名。
四、推荐单位及推荐名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科协推荐本省、区、市的候选人3-5名;中国科协所属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1-2名;各有关高等院校推荐本校的候选人2-3名。
五、推荐材料
(一)推荐单位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
(二)《第五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20 份(请勿另附封面)及电子版。推荐表可在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下载。
(三)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不超过3000字,须加盖单位公章),候选人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一套,装订成册。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请于2008年8月31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寄送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chenxg@cast.or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100863
联 系 人:解 欣 岳文彬
联系电话:(010)68578091,68526144
传真号码:(010)68578091,68526144
邮寄地址:北京市学院南路86号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陈晓光
联系电话:(010)62189355, 62103234
电子邮件:chenxg@cast.org.cn
附件: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条例(试行)
2.第五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