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2008]044号
关于开展中医骨伤名科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学会:
中医骨伤科是中医学的特色专科,在临床实践中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名院、名科、名医”战略精神,推动中医骨伤科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医骨伤名科评选活动,对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人才梯队合理、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医骨伤专科予以表彰,促进中医骨伤学术发展。相关事宜如下:
一、表彰时间:2008年三季度
二、地点:浙江
三、名额:每省、自治区、直辖市限推荐2名
四、截止日期:2008年6月12日,过期推选名额自动作废
五、评选程序
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学会依据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推荐候选单位。
⒉推荐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将候选单位申报表打印稿(加盖学会公章)一式3份及电子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证书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证书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实验室证书或省级重点专科或建设单位证书复印件一份,于2008年6月12日前报送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部。
⒊中华中医药学会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候选单位名单,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终审评定。
六、评选标准
⒈认真执行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重视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措施,有成效。
⒉中医药临床特色和学术优势明显,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科室整体建设、医德医风、医疗服务质量、病人安全和科学管理等达到全国同类科室先进水平,病人满意度高,成效显著。
⒊所推选的单位必须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实验室,或省级重点专科或建设单位。
⒋近3年来该科没有发生过一级医疗事故。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100029)
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部
联 系 人:孙永章 刘平
联系电话: 010-64210755 传真:010-64210755
电子邮箱:xueshubu205@yahoo.com.cn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0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