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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观察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03

国中医标委会〔20203

关于征集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观察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8)(以下简称中医标委会)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负责中医临床各科以及中医药基础、应用等国家标准制修订的技术组织。为确保中医药行业相关方广泛参与标准化工作,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向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观察员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医标委会观察员可以获得技术委员会的资料和文件,可以参加技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不参与表决。

二、观察员职责

1.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积极对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 做好与中医标委会的沟通和联络工作,收集和处理标准化相关工作信息;

3. 积极组织所在单位的标准化工作,推荐、征集和开展标准的相关服务工作;

4. 积极参与中医药标准实施,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提出相关建议。

三、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与中医药相关领域的医疗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标准化等相关单位均可推荐观察员候选人,每家单位可推荐1-2名人员。

四、观察员候选人条件

1. 熟悉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中医药标准化事业;

2. 对标准化活动有兴趣,有时间和精力积极参与中医药标准化工作;

3. 有很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

4. 由中医药有关的医疗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标准化机构等相关单位推荐。

五、材料提交和要求

1. 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由观察员候选人如实填写《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观察员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1),推荐单位须对观察员候选人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 请于2020430日前将观察员候选人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贴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另附相同照片1张,邮寄至秘书处,同时将观察员候选人登记表电子版(以“TC478观察员候选人登记表-单位简称-姓名命名)发送至秘书处邮箱,并扫描二维码提交候选人信息(见附件2)。

3. 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的观察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推荐,报中医标委会审批,及时公布观察员人选。

4. 所有提交材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予退回。

六、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华中医药学会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苏祥飞

电话:010-64205923  18910075583

电子邮箱:bzhtcm@163.com

附件:征集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观察员候选人通知.rar


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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