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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共识)企业联络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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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中医药行业相关企业及时了解中医药标准(共识)相关工作信息,推动中医药行业相关企业广泛参与中医药标准(共识)工作,按照《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91号)中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中医药行业相关企业征集标准(共识)联络员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共识)联络员工作内容
1. 了解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共识)相关工作;
2. 学习中医药标准(共识)相关文件。
二、征集范围
全国中医药行业相关企业,每家企业可推荐1名标准(共识)联络员。
三、征集条件
1. 中医药行业相关企业正式工作人员,能够长期从事标准(共识)联络员相关工作;
2. 具有医学专业背景,或参与过中医药标准(共识)相关工作;
3. 熟悉标准(共识)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共识)工作,有时间和经历积极开展标准(共识)工作;
4. 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 推荐企业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共识)企业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1)并加盖企业公章,填写《标准(共识)企业联络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2. 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联络员登记表扫描件和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bzhtcm@163.com。(注:不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3. 标准化办公室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推荐的联络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及遴选,及时公布联络员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雪
电 话:010-64205923 18810949197
邮 箱:bzhtcm@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附件: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共识)企业联络员登记表和信息汇总表.rar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