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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基础理论分会第十一次学术年会通知(第二轮)

发布时间: 2017-09-30

 中会学术〔2017〕217

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基础理论分会第十一次

学术年会通知(第二轮)

各相关专家

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中医基础理论分会、南京中医药大学和山东中医药大学承办的“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基础理论分会第十一次学术年会”2017年10月27-29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7日全天报到,常委请于18:00前报到,19:00召开常委会28-29日召开学术会议。

二、会议地点

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杏苑宾馆(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

三、会议内容

(一)会议将邀请著名专家和有关部门领导围绕“现代中医理论与新学科研究” 、“中医学及中医基础学科发展趋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中医基础研究前沿动态” 作专题报告
    (二)围绕“中医现代化与现代中医基础理论”、“ 中医基础理论研究重点领域”、“中医基础理论传承与创新发展”进行专题交流;
           (三)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基础理论分会青年委员会成立会议。 

、会议征文

(一)征文内容

    1.现代中医基础理论创建及评价

2.中医基础理论研究与中基学科分支发展

3.中医脏象、病因病机与防治原则现代研究

    4.中医基础理论概念和术语研究

    5.中医基础理论现代教学与创新人才培养

    6.孟景春学术思想研究与中医基础名家学术思想探讨。

   (二)征文要求

1.征文尚未公开发表,全文3000字以内,包括中英文摘要各300字,注明作者姓名、职务职称、工作单位、邮政编码、参考文献等文件名以“地方+姓名+17中基会议”命名,注明作者联系电话和E-mail地址

2.组委会对会议论文有权作适当删节,请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三)投稿方式

论文采用Word编辑,发送至邮箱:zjxsnh2017@163.com

四、会议费

会议费1100元/人,在校生凭学生证6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本次会议注册费提供定额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23号公告)明确规定:营改增纳税人可以使用定额发票)。

五、注意事项

(一)参会代表请将回执发送至:15951896480@163.com

(二)按照学会有关规定,分会青年委员候选人必须是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未入会者请提前办理入会手续,入会程序请关注“中医药会员之家”微信号或扫描分会专属二维码进行会员注册、缴费。更多入会方式,可登录中华中医药学会官网,点击“主要职能”之“会员服务”,查看中华中医药学会个人会员入会须知(联系人:刘老师 64298551

 

 

 

                         

 中医药会员之家微信号

、联系方式

会务组   15951896480        15371000131

         王光耀 13776688729                                

学术组:魏凤琴 13869116577     高冬梅 13201580109

 

    附件: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基础理论分会学术年会回执.docx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7年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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